委托了别人去打官司,没单方面取消委托书吗?如果不能,那怎么才能取消委托书

2025-02-01 21: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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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依据(二),你可以取消委托,对方也可以辞去委托。
2.取消委托注意处理好后面的问题,比如,如果该案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代理人已经向法院等部门递交律所函的,你就需要将新的委托人告知法院。当然,你取消了当前这个,后面的问题可以让你新请的代理人处理。
3.着重看看你们的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合同,看上面有无单方面取消委托的责任,比如相应费用不返还了之类的,具体可以跟委托人协商解除即可。
祝好运。

回答2:

书面通知审理案件的法院法官,取消对代理人的委托就行了。委托能够单方面取消,但是由此产生的委托合同纠纷需要另外协商或诉讼解决了

回答3:

.《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合同法》第410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所以你可以随时接触,但是请综合考虑接触后自身利益。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