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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3 03:12: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申请后派出所不受理,你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回答2:

虽然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是有规定的,是可以更改的,但是真正在实践中却是很难操作的;证据方面我们就很难收集。

回答3:

到当地居委会或是村上开介绍信,再去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