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检查院起诉到法院需要多长时间

2025-01-31 06: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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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的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在45天以内。从法院到开庭审理一般在2个月左右。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扩展资料: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168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因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法院审判期限为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即从检查院起诉到法院判决的期限在两个月之内,重大疑难案件不超过三个月。

回答3:

检察院审查公诉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疑难复杂的延长半个月,或是起诉或是退回侦查

回答4:

诈骗案快4个月呀!检察院还没有交给法院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