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4年7月进入一家公司,2008年后签订过2次固定合同,是否用人单位必须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025-01-02 1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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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不知啊

回答3:

是的,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你与单位协商再续签合同的,除非你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需要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