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开完庭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对开完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是没规定的,但对于案件什么时候宣判则有时间的限制,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为6个月。也就是说,法律只规定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办案期限,并没有规定开庭以后多长时间宣判。法院的判决书送达原告、被告、代理人等,当事人接受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时,要签字。如果家属是监护人或代理人,必须将裁判文书送达他们;如果不是,一般不会通知家属。当然,如果被告要求法院通知其家属,法院就会通知。
被告家属何时才能与家属见面,这要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由法庭决定。一般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就允许家属与被告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