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没报交警,电动车记住你车牌之后,事后报警称你逃逸,你比较麻烦,因为你是机动车,他是非机动车,法律也好,人情也好,都偏袒电动车一方,特别是在有人伤的情况下。
如果是现场报警,作为机动车,一般也逃脱不了责任,如果对方有人受伤的话,至少也是次责,甚至是同责。在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有人受伤,机动车一方是处于绝对的弱势。
所以,如果他想讹你钱,那就一切按公事公办,既然是想讹诈,那就证明他没啥事情。不过这就要看你经不经得起骚扰了,因为如果公事公办,基本上作为机动车一方,90%以上会担责任,虽然不是全责,但在现行的社会环境下,花钱消灾是肯定的,看多少了。强烈建议,如果买有保险,无论在谈判也好,调解也好,诉讼也好,都把保险公司拉着,最少也有保持时时联系,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比较专业,至少能可以通过他们知道什么是正规的费用,什么是讹诈的费用。
如果当时双方都没有报警就不构成肇事逃逸的。严格来说你是没有一点责任的,你是完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踩的刹车,电动车是主动追尾。一般主动追尾别人不是主要责任就是全责。另外,他想讹钱,假如当时你们报警了,由交警定责;假如没报警,事后找你,那随他去,要报警要起诉随他,我国的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你只管应诉,不必当心,你放宽心。根据你这个情况就算他去起诉,也捞不到什么好处的。
责任划分问题还是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别人说了都不算的。所以还是应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