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仓库物资管理。
3 职责
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根据仓储条件和物资特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4 仓库管理制度
4.1 物资验收入库
4.1.1 验收:库管员要亲自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符合要求按实数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要求,应拒收;
4.1.2 物资验收合格,库管员核对票据或收货凭证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核实后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妥善保管入库单凭证;
4.1.3 物资验收不合格,应隔离存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4.1.4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处理。
4.2 物资的储存保管
4.2.1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按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管;
4.2.2 物资的堆放原则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
4.2.3 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物资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责,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盘盈、盘亏等,库管员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2.4 贮存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贮存方式,使公司财产不发生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4.2.5 仓库要严格安全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进入仓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4.3 物资发放
4.3.1 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其他差错等损失,库管员应负责;
4.3.2 出库单应填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材料用途,单价、总价,库管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规定审批的物资应有审批人签字;
4.3.3 对于专项申请物资,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3.4 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3.5 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
4.4 其他有关事项
4.4.1 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4.4.2 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亏盈,每月都要上报,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四一致;
4.4.3 各种质量记录填写要清楚,及时、完整,每月清理归档一次;
4.4.4 标识要及时、正确、清楚;
4.4.5 库管员每日下班前须检查水、电、门窗,以保证仓库的安全;
4.4.6 每月定期对库存物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等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进货入库就登帐,出库也登帐就好了,到月底能查库存余额不就好
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按品种或按规格记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