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观念:人类应与自然和谐一致,可持续地发展并为后代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人类应珍惜共有的资源环境,有偿地向大自然索取。
人类为此应变革现有的生活和消费方式,与自然重修旧好,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人类之间和平共处。
扩展资料:
会议内容
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180多个国家派代表团出席了会议,103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自与会并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地球宪章》,规定国际环境与发展的27项基本原则)、《21世纪议程》(确定21世纪39项战略计划)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防治地球变暖)和《生物多样化公约》(制止动植物濒危和灭绝)两个公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又称“地球会议”。为纪念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召开20周年,1992年6月3日,联合国在巴西的“里约中心”组织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60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及100多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大会上发言,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出席大会并讲话。这次大会是继1972年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之后,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大会的会徽是一只巨手托着插着一支鲜嫩树枝的地球,它向人闪昭示“地球在我们手中”。这次会议的宗旨是回顾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召开后20年来全球环境保护的历程,敦促各国政府和公众采取积极措施协调合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而共同作出努力,会议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行动议程》,154个国家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48个国家签署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大会还通过了有关森林保护的非法律性文件《关于森林问题的政府声明》。 “里约宣言”指出,和平、发展和保护环境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世界各国应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加强国际合作,为建立一种新的、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而努力。 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之后,各国为履行环保承诺,作出了许多努力。2002年10月,为纪念联合国环发大会10周年,联合国在南非召开环境会议,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促进了全球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