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86810185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21层
南昌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各县区的教育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我市教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4、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测评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指导、协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基建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以及中央、省对我市转支付的各项教育经费。
5、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6、负责制定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规章。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
南昌市教育局机关大楼(红谷大厦B座21楼,邮编330038)
值班室:(电话:3986485)
基础教育处(简称:基教处)(电话:3986475)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简称:职成处)(电话:3986476)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简称:社管处)(电话:3986480)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简称:体艺处)(电话:3986479)
监察室(电话:3986483)
思想政治工作处(简称:思政处)(电话:3986478)
办公室(电话:3986497)
计划财务处(简称:计财处)(电话:3986490)
组织人事处(简称:组人处)(电话:3986493)
督导室(电话:3986481)
基建房产管理处(简称:基建处)(电话:3986473)
南昌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三中内,联系电话:6798564)
南昌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三中内,联系电话:6794315)
南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民德路215号市教科所三楼,联系电话:6382532)
南昌市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南昌八一中学内,联系电话:6816610)
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实验中学内,联系电话:8611648)
南昌市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民德路215号,联系电话:63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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