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卡办理租公共自行车的有关问题

2024-12-25 17:37:5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杭州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原则为16周岁(含)以上至70周岁(含)以下,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凡不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
二、凡符合上述租用条件者,可凭已申领的杭州公交IC卡(开通公交功能的市民卡),卡内(电子钱包区)具有200元以上资费的,可持该卡在本公司设置的所有固定标准式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办理租车或还车,并结算费用。
三、符合租用条件的中外游客及未持有公交IC卡的市民等,也可在各固定标准式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及杭州公交IC卡发售、充值点,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缴300元现金后(其中200元为租车信用保证金,100元为预存资费),办理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IC卡(Z卡),凭卡租车、还车及结算费用(移动便捷式租用服务点暂采取直接收取300元信用保证金方式租用,随用随租,还车后结算退还信用保证金)。
四、计费方法和结算标准:公共自行车实行60分钟内免费租用;60分钟以上至120分钟(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120分钟以上至180分钟(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超过180分钟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租车费用将在还车时,分段计费,从所租车辆的IC卡中结算扣取。
五、凡乘公交车刷卡起的90分钟内,租用公共自行车的,租车者的免费时间可延长为90分钟,计费结算时间也将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