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有限公司,是以股东认缴股份为限承担责任的。你所在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都是100万,原则上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如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实有资产为限来清偿,这正是有限责任制度的精髓,不可能追及股东个人财产。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欠税金、劳动者工资和社保金优先支付,有抵押债权优先清偿,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如果确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如果资不抵债的话,
他的房子是不会用来抵债的!但要小心债主追债哦!
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