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首先多付钱不是当事人造成的,不属于不当得利,但是你也不能装不知道,那性质可就真的变了,所以你既要发现问题及时地通知该银行,也要对银行职员的疏忽追究他的责任,我觉得你应该受到银行的奖励或表扬,再说话又说回来,对于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去银行取钱很少有人当场去点钱的数量的,我们对于银行是比较信任的,如果由于营业员的疏忽大意导致我们的钱财受到损失有谁来负责呢?是银行每天的盘钱的库存数量他们才会发现问题的,才会调查坚控录象查原因追回多付出的款,如果他们少付了呢?你相信他能主动找到当事人退还吗?
我父亲去年去银行取养老金之后,就直接去了超市,可是没有想到的事在结帐的时候他掏出刚刚取的其中100元钱时候,受银员接过又退了回来,说是假的,我以前确实听过这种事情,可是也不感相信,这回经历了这种事之后,觉得挺不可思意的,所以记得不要相信任何人。
是谁的责任一定要追究到底,不要手软。
把非正常所得归还银行,因为银行是国家的,属公有财产,如若不还会吃官司.
银行有权起诉非法所得用户的自然人的.
银行如果少给了,可以投诉,也可以向中国银行监督会进行电话或书面举报.
银行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资料...
还钱!那叫不当得利,理全在银行,你赢不了他们!
还吧,想想许霆锋案.......
还还还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