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也对这两个问题有疑惑,总结如下:
1、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需要追溯调整,比如从10%的股权上升到30%,视为一开始拥有的10%的股权就用权益法调整;
但,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需要追溯调整,比如从60%到30%的股权,那么这个时候账务处理应该视为一开始拥有30%的股权来追溯调整;
至于怎么追溯调整,应该不用我说了吧!
2、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比如,从30%到60%的股权,这个不用调整,只需要二级明细科目的调整即可。
同理,持股比例下降,比如从30%到10%的股权调整,也只需要调整二级明细科目。
希望你能明白,多做练习题!
从成本法变成权益法,主要变动就是在股份占被投资企业25%以上后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就要确定所占股份的公允价值,无论被投资企业盈利还是亏损,或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都要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出售时结转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到投资收益,而成本法亏损时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时不改变帐面价值,只有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才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出售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到投资收益。所以两者的变动只是对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