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有精神赔偿的。
因为女方刚做流产不到6个月,如果她现在又反悔不同意离婚男方是不能离婚的,法院不会支持。
至于婚前的彩礼钱,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女方骗的,否则婚后一般是不会返还彩礼的,如果能证明,我看能要回那3000就不错了,因为衣服钱和酒席钱都不是直接的金钱,不是直接的有数的金钱就不好说,法院很可能不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这一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我认为人民法院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因为男方提出离婚,完全是由于女方的过错引起的,因此如果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必然会对男方造成损害。所以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至于彩礼,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我认为应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