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但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支付标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不尽一致,且差异较大。因此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具体赔偿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首先,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得先分析是否构成工伤。如果该职工是在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当场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这个视为工伤。如果是这种情形,我建议死者家属先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如果认定结果属于工伤,便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工伤赔偿,具体项目和标准是: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三,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那么只能要求给予一定补助,补助项目一般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家属生活补助金,具体补偿标准各省不一,请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您所述的情况为工伤, 如果单位上了工伤保险的话,按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以上是我的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提问的这种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视为工伤,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赔偿金: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职工生前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职工生前工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丧葬费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