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拿你的钱放贷,借款人逃跑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朋友仅作为借款介绍人,借款合同由你与借款人签订的,朋友不承担责任,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
2、朋友先借你的钱,然后放贷给借款人的,你可以根据与朋友之间的约定或者借款合同,要求朋友归还借款。朋友拒不归还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1.首先你需要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钱不是特定物,一旦交付之后,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当你的钱借给他人之后,你就是债权人,借钱的就是债务人.至于借出的钱后来用于做什么,就与你无关了.
2.至于借钱人支付给你的几分的红利也好,利息也罢.只要借款人还在,你就向他主张债权就可以了.
3.若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一年多,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关键问题是你哥们和你没有文字协议,真到了关键时刻你哥们如何说,决定着这件事的结果。所以现在很难推测!
你和你朋友没有书面协议,不好主张。如果确实拿去放贷了,可以寻找借款人,风险应由你们共担。如果没有放贷,你可以考虑报警或到法院起诉返还财产。建议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