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被非法解雇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先会组织调解,双方接受调解的,应由仲裁厅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调解书在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再者,你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恢复劳动关系”,这里面就有疑问了:
“请求恢复劳动关系”到底是按照原合同执行情况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企业“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呢?
如果是企业“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可能会对你进行岗位调动,甚至可能降低工资待遇等等。
所以我个人建议遭遇非法解雇的劳动者尽量不要去“请求恢复劳动关系”,而应该选择要求对方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兵戎相见,站上了仲裁厅,就算恢复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以后利用强势地位给你穿小鞋怎么办?
可以和仲裁委协商出个调解书啊
等裁决结果;联系企业,准备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