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发生工伤一个月了,昨天去劳动局查一下,可是单位还没有给我申请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有没有期限...

2024-12-17 11:54: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工伤认定有期限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至于什么时候能拿到赔偿金,要看你的伤势情况才能确定了

回答2:

按规定,单位要在一个月内申请,但是实际情况中,因为还需要首诊医院的病历诊断,所以可能会拖延一段时间,您要弄清楚是单位故意拖延还是确实有些客观因素存在。获取伤残补助金的前提是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公司这个月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事实明确,社保局会15天内作出认定,如果需要取证一般要60天,然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一般是60天,在申请伤残补助金,要花去30天-60天,最快获取补助金时间要105天。

回答3:

工伤认定有期限,单位须在一个月内申请,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完了后还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比较长,短则大半年,长则好几年。建议您还是去人社局(原劳动局和人事局已合并)咨询一下。

回答4:

1、用人单位在30日内没有为你申请工伤认定的,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