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适用劳动法。
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有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现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都有临聘人员。帮着从事单位的后勤工作(如清扫保洁、驾驶、打印复印、保安门卫等),这类人都不是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完全适用劳动法。
嗨~~
新劳动法里哪里还有临时工这个提法啊~
我估计大体知道你啥意思了~
我弟弟就是楼主你这样性质的~~
难啊~四年前提请劳动仲裁~
后来法院起诉~都已经打了四年的官司了的说~~
呼呼~~
你晓得了吧~~
临时工 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
临时工适用,有编制的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