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请好心人帮忙解答。

2024-12-03 23:16:51
推荐回答(7个)
回答1:

如果你们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并且约定优先。因此,既然你与男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属于你们共有。那么该房产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没有书面约定,该房产也不完全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而是既有男方的个人财产部分,又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此,一般情况下,孩子应判归你直接抚养。你可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如果你没有另外的住房,在孩子又判归你直接抚养的情况下,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房产判归你所有的可能性较大。但你要给予男方相应的补偿。

回答2:

房产去除首付部分,其余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各50%份额。离婚不卖房子,其中一方产权归属的话,要补偿对方该50%价值的金钱。
假设,当时是100万,首付10万。现价(经有权鉴定机构鉴定)为200万,那么首付价值20万除外的180万属于共同财产,归属该房产的一方就必须补偿对方90万元。
2岁前的小孩以母亲抚养,父亲给付抚养费的形式处理为一般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不合适抚养的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安全成长的角度,由其父亲抚养更合适。
至于母亲不合适抚养孩子的情况简单的有如:自身患传染病、吸毒等,难以一一列举。当然母亲没有原因主动放弃的,父亲愿意抚养的也好。

回答3:

如果婚前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内容就是有效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至于孩子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应随母亲生活。

回答4:

你俩签订了婚前协议,申明男女双方结婚后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麼就得按照这个约定分割。如果他不肯分,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现在孩子还是哺乳期,按理应该由你抚养,他支付生活费。

回答5:

“贷款及装修由我俩共同承担”,你应有权分割其中一半,他不肯卖房,就应补偿你应得房价款。孩子不满一周岁,尚在哺乳期,依法原则随母。

回答6: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孩子因为只有6个半月,未过哺乳期,会判给女方。

回答7:

房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小孩一般会判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