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贷款买二手房的。
2002年3月24日朱镕基总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至于需要哪些手续,每个地方材料大致相同,我建议你到你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政府网站看一下,我把《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例列出给你。
《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第五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第六条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资金即自付款项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同意以该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在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能办理抵押权登记前或还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能另行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六)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七)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八)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借款人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一)身份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或证明。
以上第(二)项的婚姻状况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借款人现有婚姻状况的书面材料,如未婚证明、结婚证、未再婚证明及离婚证等可以说明贷款时婚姻状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下同。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以外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下同。
第二十条 借款人配偶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一)身份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或证明。
借款人配偶无住房公积金帐户以及不需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或每月最高归还贷款本息额的,可不提供以上第(二)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除借款人及其配偶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配偶身份证明等。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根据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同情况,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借款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购买预购(售)商品房的:
(1)商品房预售(买卖、销售)合同及预告登记证明;
(2)自付款的收款收据。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1)经济适用房销售(买卖)合同及预告登记证明;
(2)自付款的收款收据;
3、拆迁户回购安置房的: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及预告登记证明;
(2)定位证明单及房款结算单;
(3)自付款收款收据。
4、建造、翻建住房的:
(1)土地使用权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造工程费用的预算或决算报告;
(5)自有资金已落实并投入使用的情况说明;
(6)住房已建设的证明材料。
(二)借款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拆迁户回购安置房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证;
(3)土地使用权证明。
2、购买“二手房”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证;
(3)土地使用权证明。
3、建造、翻建住房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工程费用的预算(或决算)报告;
(3)建造、翻建的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明。
4、大修住房的:
(1)房屋所有权证;
(2)大修鉴定报告书;
(3)大修工程费用的预算或决算报告;
(4)自有资金已落实并投入使用的情况说明;
(5)土地使用权证明。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以“其他住房”进行阶段性抵押担保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抵押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现值的评估报告;
(三)抵押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婚姻情况证明等;
(四)土地使用权证明。
还有一个你也知道一下,你拿到二手房已过户的土地证、房产证和契证后,凭上述三证等材料去申请公积金的贷款,有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部门,会发联系单到房产交易部门和房管局查询你名下(我在其他县市区买房,这些县市区跟你申请公积金所在地已联网就能查询到,各省之间或各市之间未实现联网,就查询不到)的房产有几处,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自建房(一家人)人均住房面积需低于46平方米才给予全额贷公积金,高于46平方米只给予贷40%(至于如何有这么一个46平方米的面积,应该是90平方米属于中户型以上,人均面积46平方米,两夫妻加起来刚超过90平方米);如果你名下已经有登记或备案的其他两套以上(包括两套)商品房,可能会由于地方限购令的原因,你连把现在这个二手房过户到名下的要求,也会被当地房管部门拒绝,更谈不上凭三证贷公积金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可以的。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和产证过户同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