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母的离婚协议上所处置的那套房产是你奶奶的名字,那就是说,这套房产的所有权不在你父母手里,那他们离婚协议上对那套房产的处置也就无效,这套房产能不能按离婚协议上的方式处置,如果你奶奶还在世,主要还看你奶奶的意愿,这不是打官司就能打赢的问题,如果你奶奶不在世了,那根据我国的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第一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只有他们都无条件放弃继承并同意你父亲或是你母亲继承,后来你父母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该套房产的处置才有效。
这是欺骗的行为,虽然他有责任,但没有办法要回房子,因为这房子的所有权是奶奶的,不是你父亲的,除了你奶奶本人可以决定,任何人没有权利如何支配这套房子。只能起诉,告他以欺骗的形式给你们母女俩一套房子,但故意写的是你奶奶的房子,离婚协议书是证明。
你要看当时那房子是不是故意变更为你奶奶的,要是故意的那就可以打赢官司。
离婚协议上说的房子给女儿,但其实爸妈根本就没有处置那套房产的权力,所以我认为想要房子只能是通过处好父女关系,再有,父女关系不好是因为觉得父亲背叛的母亲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说孩子是孩子大人是大人,他们有追求爱的权力,只是违背了道德。原谅父亲,毕竟是父亲。如果父亲和小三有了孩子,最后房子就是女儿和那个孩子分。让你奶奶写遗嘱,但是对于奶奶来说不管是你,还是小三生的孩子都是他得孙子孙女,你们在她眼里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