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人借款现金进行项目投资,款项没有存入公司账户,贷方是计其他应收款吗?可以计短期借款吗?

2024-12-31 00: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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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向个人借款现金进行项目投资,款项没有存入公司账户,贷方是计其他应收款吗?可以计短期借款吗?
1。公司向个人借款进行投资,双方应签定借款合同,(款利息也不得超过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拿借款合同到地税局备案交纳印花税后,税局会按公司借款承付的利息单开具应付利息发票给企业,企业凭发票做帐付息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2.向个人借款,借款现金应先计入公司帐户,完成了上述手续,可计入企业的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发生时做:
借:现金
贷 短期借款--***
3.向个人支付利息时做:(公司要代扣代交借款人个人所得税款部分省略)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
4.如果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免利息的,做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5.如果企业不在公司帐上反映这笔私人借款那么做的帐务处理是:
借:长(短)期投资--**投资
贷:其他应付款-***

回答2:

贷方是其他应付款

回答3:

如果以公司企业的名义借款该款项没有归企业使用,而被相关人员挪用则相关人员可能触犯刑法。
希望龙广律师事务所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