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我违约了,怎么办?

2024-12-25 1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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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看合同是否有司法管辖权的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到被告所在地,然后诉讼解决。2、合同是当事人和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回答2:

1、合同并不是只有盖章才生效,一般来说,合同书在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按照你的描述,你是以一个不存在的公司名字签订的合同,所以,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合同主体是不存在的,所以此合同不具有可履行性。
3、按照法律的规定,定金罚则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需双倍返还,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是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4、你与货物生产厂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你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的,你可以与此厂协商或者借点钱先给工厂。
5、因为交货期是8月26日,现在才8月27日,你没有交货,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属于根本性违约。
6、如果你实在履行不了合同的,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合同主体是不存在的,所以,你需要将客户的定金退还(不是双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对来说责任不是很大)。

回答3:

合同不是盖章才生效的,合同只要有邀约有承诺就生效了(除非是附条件的合同)。
我觉得这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吧。你这个肯定是算违约的了。
我记得约定的违约金是不可以超过一定范围的,好像是合同标的的百分之30还是多少。 反正标的物的双倍价值是不可能合法的。
如对方真的去法院告,法院理论上不会支持这么高额的违约金。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