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二)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四)货物、货样、广告品;
(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不详)。
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和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按照海关的规定填制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向海关当面递交的申报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乘飞机进出境的旅客,除了按规定享有免验礼遇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都将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按新的申报制度,进出境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域要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单》,在海关申报台前交给海关关员。有申报事项的,在《申报单》中选择“是”,并详细填写物品品名、数量、型号等,选择“申报通道”(红色通道)通关。海关按规定验放。没有申报事项的,在《申报单》选择“否”,选择“无申报通道”(绿色通道)通关。对进境旅客携带的海关规定免税限值(量)内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出境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放行。
新的申报单采取国际上通行的问答形式,申报项目和内容简洁易懂,申报内容旅客只需要填写是或否的选择题就可以了。在进境旅客行李申报单的正面,除了旅客的基本情况,还包括——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
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
烟酒;
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成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
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和其他限制进境的物品;
分离运输行李;
货物、货样、广告品。
申报单下面设计有一个栏目,旅客选择有申报物品的具体填一下。
例如:从日本购买了一台sony的摄像机,8000人民币,型号是×××,简单填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