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的话首要责任就是贷款人,因为贷款人是直接和银行签订合同,具有还款义务的人,至于借款后,资金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己主导,具有决定权的,银行无权利管辖。但是如果发生逾期,银行依照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担保人依法追索债务,有物品抵押或质押的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进行拍卖等方式的代偿。
至于实质用款人的问题,是与贷款人之间的问题,与银行债务执行无任何关系。
首先概念要搞清楚,贷出钱的是贷款人,借钱用的是借款人。借款人有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分,即名义借款是在借款合同之借款方签字盖章的人,实际借款人是实际使用款项的人。
如果甲借款给乙用,可有以下情况;
1、贷款人向名义借款人追偿,与实际借款人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名义借款人偿还后,再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2、如果是冒名贷款,严重情况下可以以诈骗论之。
当然是贷款人还款啦,至于钱到底是谁用的,银行不会管的,银行只会找贷款的人,然后找担保的人,不会找实际用钱的人,到那时如果实际用款的人到期故意不归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的
贷款人是债权人,是收款的...你的意思应该是“借款人”和实质用款人谁的法律责任大。从法律上讲,还款的自然是借款人...实质用款人如果没有和借款人之间没有借贷关系的话,是没有责任的。
银行只找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