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发了两次货,买家得到不还,属于不当得利,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不当得利,指无合同或者法律凭据,获取利益并且使得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事件。
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扩展资料:
不当得利特征根据有三: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参考链接:不当得利—百度百科
你买了一份,就只签收一份就行了,另外的一份让卖家联系快递退回去就行了,有时候卖家蛮忙,发货重发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不该自己要的东西不要为好。
发货只能发一次,因为运单号只有一个。发两次货你全收到了,貌似就是卖家把两地址都填你那里的地址了。这样你得到两个,别人买的同样产品可能收不到货,会给卖家差评。
说到犯不犯法估计得看货物价值,特别高的应该是犯法,数额不大那就是道德谴责,能退回就退回吧。让卖家给你邮费,你再退回一个去吧。
不犯法,不违法。你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能不能占便宜我说的没错吧,本来就不是你的东西,卖家发错你有理由还给他,邮费卖家会出的。虽然网购不是广州市商业银行不会因为多取款追究责任。但这是个人道德问题,你自己都说一百来块,这种小便宜没什么好占的,没意思。
应该不犯法 如果卖家没有要求返回的话 就不必要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