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被公司辞退,赔偿问题!

2024-12-18 14:47: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要求赔偿的
1、公司辞退你,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20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后的违法辞退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另外单位违法辞退员工,不但要赔偿经济补偿金,还要结清所有工资;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3、如果未提前通知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

如果以上赔偿单位拒付,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可以。
公司的做法欠妥,员工拒绝加班不能作为解聘合同的法律依据。如果强制解除违反《劳动合同法》,公司应予以补偿,如果拒绝补偿强制解除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得到的补偿应该是按合同签订的年限每一满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并且根据八十七条要求双倍补偿)

回答3:

可以要求赔偿,员工可以拒绝加班,拒绝加班不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付了经济赔偿金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为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半年半个月,不到半年算半年。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可以起诉。

回答4: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回答5:

如果用人单位不是因为劳动者过错而单方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根据你工作年限计算要求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