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内收养弃婴的条件:”(一)无子女“的法律解释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2025-01-27 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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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算无子女。能否收养弃婴,还需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回答2:

可以收养弃婴,因为这是在帮助弃婴,是在为社会减轻负担,法律是鼓励这种行为的。

回答3:

虽然小孩判给了前妻,但是父子关系是无法改变的,不符合无子女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