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可见,如果合同到期单位同意续签而员工不同意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