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每月起征点是多少?

是不是最近修改了?
2024-11-25 09:54: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个人所得税每月起征点,目前是3500元。

全国人大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询意见,拟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目前3500元调整到5000元。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6年至今,已经进行了3次调整,分别是2006年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8年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2011年从2000元调整到3500元。

本年内的调整,将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第四次调整。

拓展资料

2018年 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回答2:

回答3: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条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回答4:

  个人所得税每月起征点是35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回答5: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依然是2011年执行的3500元,外籍人士为4800元。
7月1号出了个新规,就是个人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话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抵扣限额为2400元/年。如果买了符合要求的保险,变相提高了个税起征点200元,即3700元。

综合下来对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也就省了几十块钱,但是需要花钱买保险。省了还是赔了,还要自己根据保险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