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的材料,如果期末结算凭证仍未达到,可暂不入账,直到结算凭证到达才可入账

2024-12-22 22:23: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句话错了!结算凭证(即发票账单等)未到无法确定材料实际成本的情况下,期末应按照暂估材料先入账,在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待收到结算凭证时再按实际成本记账。

回答2:

凭证未到达,期末只能按暂按评估值入账,到下个月再红冲掉这笔账,然后结算凭证到达后再真正入账。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回答3:

可暂估入帐,结算凭证到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