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们小区物业费被直接从水电费银行卡中扣除(被收费所代理),是否合法??

2024-12-26 05:47: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进行绑定扣除,所以不合法。
法律分析
物业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实疗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具体价格管理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业管理市场发育程度确定。 为规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国有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城市住宅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发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各级政府的物价部门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和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国家鼓励物业管理单位开发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 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行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回答2:

不违法,银行的行为是合法的,水电费都可以扣,物业费也可以扣,你难道不想交物业费,同样要交肯定这种做法是没有错的,但其实是涉及授权的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相关的约定,你自己去看看,这就是授权,还有,你可以追究的是,缴纳方式,而不是不交物业费,是吧,所以这种缴纳方式是不能接受的。
银行根据费用缴纳单据,就可以扣费,他只认缴纳的银行帐和用户单据,管你什么费。

回答3:

找你们的业主委员会去,让他协商解决。居民委员会也可以进行调解。最后可以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撤销该规定。另外2/3以上的业主占有面积也超过2/3的可以经过业主大会解除与该物业服务公司的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你们小区人团结,找几个爱管这类事情的人游说一下业主,就说要开业主大会重新选物业公司,逼一下物业公司

回答4:

不合法。直接到法院起诉银行就行了。

回答5:

如果经过授权,合法。没经过授权,他们是怎么知道你的银行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