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的货物提供证据后海关到底有没有把多征的税退回的可能?

2024-12-13 15: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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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所提供得证据充分、真实、有效。那要申请退回应该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