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人工成本,很多公司并没有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也往往认为公积金应该是一种福利,而不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甚至有的HR也认为社保才是企业强制缴纳义务,公积金不是,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1999年4月3日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关于缴纳对象的规定
是否所有职工均需要缴纳?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一条和第二条看,应该覆盖了国家机关和所有企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出现住房公积金缴纳争议的时候,第一条中的立法宗旨是一个关键点。
如果员工户口本上的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企业是可以不给此类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因为公积金立法的宗旨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农业户口有宅基地、耕地,因此不属于此范围。
在目前情况下,很多地方都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籍之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因此,各地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理解可能会存在差异。
二、应该何时开始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缴纳时间进行了规定。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从条款看,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公司可以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缴纳公积金,如果是社招人员,应从入职当月开始缴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确知道,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法定的义务,必须为员工缴纳。对于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是否必须缴纳,会有地区差异。目前北京地区如果是农业户口公司是可以不缴纳的。
如出现企业未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或未按照基数缴纳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部门投诉举报,申请进行补缴补差。
公司不给交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违反劳动。
公司交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不是强制性的。
违法。入职即当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了不给缴纳社保公积金是违反劳动法的,不合理的应该劝阻公司改进作风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是不属于违法的,公积金是公司有能力就交,没有能力可以不交,
一般公司都给交公积金的。如果公司不给交公积金,那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签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