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卖房,承租人可以得到租金的补偿。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案件原房东未能履行通知第三人租客应将租金交付买房人的义务,第三人租客直至买房人起诉才知晓原房东已将房屋出售,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未转移。原房东无法将租金收取的权利转移,则应为自己的违约买单。
在出租期间,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让其有相应的时间准备去另外租房子,如果房东没有提前通知,那这个买卖无效,或者要求马上搬出去是不成立的,前提是要写有租赁合同。先及时与房东协商,先缓下交房 时间,等找到另外的房子再搬出去,不然可以拒绝搬出去的。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出租人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不必赔偿。。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坚持你的意见;
因为买卖不破租赁这是原则,所以你有权利不搬出该房屋直至租赁期结束;任何个人及单位无权要求你搬离;
并且,承租方享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只要你没有签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你也享有该房屋的购买权利,如果你起诉承租方他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
所有,你的诉求承租方必须支持!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是毫无争议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案件原房东未能履行通知第三人租客应将租金交付买房人的义务,第三人租客直至买房人起诉才知晓原房东已将房屋出售,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未转移。原房东无法将租金收取的权利转移,则应为自己的违约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