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一方在婚前买房的在婚后是可以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行为,属于个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会变成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发现到现在还有人有一个错误的观点,认为只要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加了对方的名字也没有用。
在这里跟大家明确一下,加了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在恋爱期间加了名字,后来没有结婚,分手了,对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像这种大额财产的赠与,通常是以结婚作为目的,如果结婚不成是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