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么办?报警警察会管吗?

2024-12-18 22:32: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2、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3、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

4、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5、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

6、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8、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回答2: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回答3:

首先要联系房客与之沟通 如果这期间联系不到房客也没有接到房客的电话并且合同已经合法终止时 房东是可以收回房子的 这种事情警察是不予理会的 但是最好把原违约房客的东西做好保存一周 并将此事在居委会做下备案就可以了

回答4:

可以报警的,但是一般警察管不了这个,因为这个属于民事上的纠纷。警察来了最多只能做一个调解的动作。而且下一次警察未必会继续过来。这种应该寻求法律上来解决好一点。

回答5:

可以报警,但是警察只是调解,最后要上法院起诉的,要经过一个挺复杂挺长的流程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