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继9月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全省法院于10月22日—26日开展了第二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日前,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典型案例。
言语恐吓、非法拘禁、侮辱虐待……安阳一暴力讨债团伙多人被判刑
【消息】
我省第二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共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件125人
这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共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件125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7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50人。
其中,汝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张延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汤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高攀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边学军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将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据省高院发布,本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彰显了河南法院系统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的高度关注,展现了河南法院依法开展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河南法院一直在行动。
【案例】
安阳高攀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高攀等人成立汤阴县易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与北京同城翼龙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组建翼龙贷汤阴运营中心,收购逾期债权,并利用贷出方空白的书面协议进行催收。
为向逾期客户索要债务,高攀等人招募被告人李继忠、郑福荣等十余人组成催收部,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言语恐吓、暴力威胁、侮辱虐待、谩骂殴打等行为,有组织地对逾期客户实施暴力讨债行为,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收取各类服务费、催收费、逾期费、家访费等名目繁多的高额费用。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量刑:
被告人高攀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