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什么

2024-11-25 0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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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到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同时需要准备落户申请书;



2、带齐你的资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



3、 派出所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户口迁移证”拿到后,即可完成落户。

回答2:

户口迁移最新的政策规定:
1、迁出方需在本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信。农村户口的,要开农村户口证明。不开具的,默认是城市居民。
2、迁出方需携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迁出方开迁出证明信。
3、到迁出方派出所户籍科领取准迁证。
4、到迁出方派出所领迁移证。
5、到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口。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2014年以来,国家公安部全力推动了户籍制度改革,全国14亿人实现户口性质城乡统一,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4%。迁移可选择网上申请办理,选择跨省份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后,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跨省份户口网上迁、无需奔波即可办。2021年底前,开具户籍类证明和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6个事项要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通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回答3:

  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如何办理公民迁出户口手续?

  按下列办理公民迁出户口手续: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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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