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团队房产
既然是合同,即受法律保护。合同期满,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即告结束,这一点你可以自己看你和租客签的合同条款。对于你上面所提的问题,我想你的房子可能没有通过房产中介,所以才会出现租客赖着不走的情况。很正常,现实社会有那么一部分人欺软怕硬的,明知合同期满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但是还是想赖着住,这就要看你的处理技巧了,处理的好,加点房租从新签合同继续租给他,或通过一些谈判技巧让他搬走重新对外招租。处理的不好很容易闹矛盾甚至产生纠纷。如果在苏州,建议你以后还是通过中介,这样很多方面中介可以出面斡旋,避免房东和房客之间直接对抗产生不愉快。
处理思路建议:如果你感觉租客没有一点想加钱或愿意加钱的意思,你就不要跟他死缠烂磨了,直接告诉他,非常不好意思,我远方一个亲戚马上要过来这边工作了,我这个房子合同到期我就不租了,我亲戚要住。然后让原租客搬走再重新招租。(这样委婉一点比较好,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如果你直接告诉租客我要涨价,你不加价我就不租给你,这样有的租客就赖在里面不走,这样又会出现一个麻烦)
合同到期后,如果你委婉请他走他还不走,那就可以请居委会出面协调或报警处理了。
按照契约精神,现租客有优先租赁权。但是合同到期后,上份合同即可自动终止了,不再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将现租赁条件,比如房租涨幅和付款方式告之现承租人,看其是否认可!如果认可则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不认可,可以按上份合同的约定终止合同让他搬离!租金涨是正常现象,但建议涨幅不要过大,也不要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