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你父亲的熟人,你父亲又委托了别人垫付,在没有证据证明别人多要钱的情况下,你们就应该照单全付。你提到的物品在市场上都能问出确实价格的,拿到证据可以再和对方沟通。
关于收据是否能作为证据的问题。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有些情况下,证明力没有正规发票证明力强。如果对方想作假的话,正规发票也是一样可以作假的。
收据在法律意义上讲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只不过根据收据内容的不同能证明的事实也不同。例如,收据上说今收到某某给我的XXX元人民币,这就只能证明收到钱的事实,而不能证明是给的什么钱(比如说购床费用)。
建议你仔细审查一下提供给你的收据内容和签章是否真实,如果你怀疑收据的真实性,你还可以找到开具收据的人进行调查。要是结果是对方在收据上面作假,企图让你放付款的话,就可能涉嫌诈骗罪。关系和对方不好的话,可以以刑事案件的思维来处理这个纠纷。
写了收据只是个证据,欺骗性质合约无任何效果。
他这此属于故意欺诈,关键在双方答辩的漏洞了。
电话录音是你的一个大证据。第二个你不属于店里专业人员是个大关键(你说你不懂业务。去玩被骗了。)
反告他欺诈罪。
注:胜负的关键是在证明合约是欺诈性质的。你不知道你姐夫店的情况。你不参与销售。你不代表你姐夫。
这你胜诉胜算很大的。有电话录音,
注意把妨碍司法公证,作伪证,欺诈,之类的大罪名往他身上套。打击他的心理。甚至说要提出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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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下关键: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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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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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以为法律那么好玩好骗就给他点教训,拿6000快钱拼他三年!(他这属于情节恶劣)
一切东西都是证据,证明他的东西不是正确的,你就跟他带着发票去询问就知道了。人工费暂时不算。
收据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不过需要质证,也就是你可以与收据开具方进行质证,并要求他们揭穿作伪证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