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想离,女方去法院起诉,请问能离了吗

2024-11-24 21:53: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可能不判离。没事,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一般判离。因为再次起诉行为本身可说明感情确已破裂。也有人称6个月为冷静期。

回答2: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离的。这个就要女方怎么证明感情破裂,比如家庭暴力、分居两年以上。

回答3: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通常因为一方不愿意离婚,第一次法院是不判离的,需要半年以后再次提出离婚

回答4: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第一次起诉会不判离,6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回答5:

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