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的,是需要进行更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资料
取消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 我们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 我们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 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你已经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了,已经不是他们公司的人了,而且离职后从未参与他们的财务工作,他们没有更改名字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再出事跟你是没有关系的。你也可以通知他们更改,这样你就更没有责任了。
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是原公司财务负责人,现已辞职离开了公司,你可以向公司正式递交书面要求更改财务负责人的要求备案,同时收回你的财务名章。但你辞职前的财务资料是不能更改的,你书面要求提出后,如公司还不更改,你可以找律师走司法程序,要求其变更财务负责人,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找劳动仲裁或者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