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子女签字吗

2024-11-30 0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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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过户如果该房产属于父母所有的,与子女无关,不需要子女签字的。
办理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一)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三)立契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四)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房产过户主要包括下列费用:
(一)房产过户后买方需要交纳契税;
(二)印花税;
(三)交易评估费;
(四)工本费及档案管理费;
(五)交易手续费;
(六)营业税及附加费(教育附加、城建费);
(七)个人所得税。

回答2:

你好,如果房产属于老人个人财产是不需要的。
如果房子是公公和婆婆的共同财产,婆婆已经去世,那么现在公公要把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就需要其他子女们的签字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详细情况咨询本律师。
追问:法官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96年时我去公公的单位要来一间房子,那时因为孩子小,所以就让给了大哥,当时我们家有:一个独单27平米,一个偏单60平米还有一间合单(独厨),给房条件是交了独厨给个偏单51平米,在让给大哥时,老人是这样说的:两个儿子一家一个偏单,女儿一个独单,现在你们(就是我)先去住独单,等以后我们二老和你们过,大嫂子不怎么样,我们的这个偏单是你们的,等你们和我们过了呢,再把那个独单给姐姐。没想到在2002年时大嫂子让父亲签字把房子卖了,卖的钱她说让别人骗了,我们的那个偏单呢,在04年拆迁给了一个独单和一个偏单大概全是60平米,二老就把房子给了我门和姐姐,(这可是我们的那个偏单给的房子啊)就这样大嫂子来找二老继续要房子二老又答应她按平米算,给她10平米,可是就从那时起他们再也没有管过二老,都是我们在照顾着二老,婆婆得的是腹腔癌4年,做手术化疗,到去年又得了糖尿病足,他们家连个电话全不给打,大嫂子在外面和别人说,谁得到好处了谁就管吧,我不会管,生不养死不葬,人家还真的不管了,就在婆婆死的地二天当她听到有她10平米后,把大哥用120送过来了,她在这撒泼一通就走了,俗话说大孙子奶奶的命根子,那时奶奶真的把他当命一样的照看啊,现在就连他别说管了,就连个电话全没,奶奶想他,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告诉打错了,就这样奶奶连病带伤心的离开了,转天火化是我们两口子打帆抱罐的送老人走的,现在有事没事就传出话来要十平米,公公有心脏病,她就成心的气他,所以现在公公说把房产给我们,害怕以后等他不在了,那个泼妇来找我们打架,可是我听说还得让他们签字的,那还不把老爷子气死啊,所以麻烦您法官给我们指点指点吧,我们实在不懂该怎么办的,多谢了啊!
老人在世的话,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如果是继承需要签字书面放弃继承
不需要,公公自己同意并配合给儿子过户即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除公公外需婆婆同意。无需经子女同意
如果你公公生存走买卖不用其他人签字。
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该房所有权人的话,他对其有处分的权利,做赠与协议的话,其他非权利人无权干涉。
如果公公没有去世就不需要,直接过户
如果房产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则无需其他子女签字认可
若是个人财产不需要
只要产权人,也就是你的公公健在,并且神志清醒,没有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就可以自行决定过户事宜,不需要子女同意。

回答3:

如果子女未成年,父母代签就可以了。

回答4: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