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店铺给乙方,乙方可否有权利转租给丙方

2024-12-29 06: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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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方转租房子给丙方,应经甲方同意。既然甲方不同意,自然乙方就无权转租,那么乙方和丙方的合同当然无效。《合同法》的规定是: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回答2:

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主合同的有效性,主合同被合法解除的,转租合同自然不能得到支持。对于丙方的损失,可通过与乙方之间的转租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置。

回答3:

根据双方的租赁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