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章处理后罚款未交不能年检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准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对于汽车年检,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发给其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