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其中,高校专项计划是指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实施区域涵盖我市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zd、罗庄区、河东区、兰山区。申请该计划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需在山东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专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山东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2015年的招生中,本省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等12所高校参与招生。此项计划实施区域包括我市的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申请该计划的考生为具有实施区域农村(农业)户籍及困难县高中连续3年学属籍并实际就读的农村应届、往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