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民间借贷,需要哪些证据

2024-12-14 1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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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间借贷纠纷要提供的证据包括:1、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书,2、付款的转账凭证,或者支付现金时在场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回答2: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需要起诉打官司,除了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证据外,还可以提交什么证据?

回答3:

民间借贷案件中,尤其是小额借贷案件中,有没有书面借条的存在,是重中之重。双方书写的,留有双方签字、指纹的借条,是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关系存在、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
除书面借条外,转账凭证的证明力也不可小觑,如果说借条是法官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铁证,那么转账凭证的存在,是法官据以认定借贷实际发生,借款人实际收受贷款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