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取保证金是正常现象,如果贷款没有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没有房产抵押,就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贷款还清后,保证金就会退还给你。另外当你贷款还得剩余额正好和所交保证金一样时,也可以用保证金扣还贷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未专门列明保证金账户的种类,人民银行的账户查询系统将保证金账户列为临时账户,未显示保证金的字样,不利于质押权人主张权利。而且,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按揭贷款的发放,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可能不断增多;同样,随着房产证的办妥并移交质权人,账户中的资金也在不断返还出质人,也就是说保证金随时都在进进出出,未能达到将金钱货币特定化的要求。